2008年1月2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凤凰塌桥等5起重特大事故查处183人
刘铮 张晓松

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、监察部昨日公布了5起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,这5起重大责任事故共计查处183名责任人。
 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,从这5起事故的调查结果看,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,也反映出安全生产的方针、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真正落实。
  李毅中指出,一些事故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,非法生产;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混乱,隐患严重;一些中介机构、监理单位不负责任,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;一些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,个别人甚至徇私枉法;安全监管存在漏洞,有的存在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。
  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宣布,在这5起事故中,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。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(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31人)。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,有地(厅)级干部7人,县(处)级干部32人。
  这5起事故是: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坍塌,死亡64人;2007年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邓煤矿瓦斯爆炸,死亡28人;2007年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钢水包倾覆,死亡31人;2006年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火灾事故,死亡34人;2005年3月17日江西上饶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事故,死亡31人。